伟德bv1946官网大同订婚案最核心的两个“争议”
栏目: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:2026-01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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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伟德国际(bevictor·1946)源自英国   男方妈妈接受采访时,说:“对方前期10万彩礼钱一到手,后面就出这样的事,两人发生关系,女方马上就要房本上加名,要后面的彩礼。”   二审前,男方父亲还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声,称:“我认为,这一系列行为表明女方报案或许并非因为遭受,而是与彩礼和房产有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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伟德bv1946官网大同订婚案最核心的两个“争议”

  男方妈妈接受采访时,说:“对方前期10万彩礼钱一到手,后面就出这样的事,两人发生关系,女方马上就要房本上加名,要后面的彩礼。”

  二审前,男方父亲还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声,称:“我认为,这一系列行为表明女方报案或许并非因为遭受,而是与彩礼和房产有关。”

  男方在当地县城,购置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“婚房”,买房、装修总共花了40万。

  男方妈妈没有马上同意这一请求,“他们两人如果相处得好,可以在结婚一年后加上名字。”

  在订婚当天,双方签订了一份“订婚协议”,协议里把“房产加名字”这条写了进去。

  除了房产加名字,订婚当天,男方还支付了10万元的彩礼,又送了一枚7.2克的金戒指。

  这10万彩礼只是一半,另外的8.8万,要在双方顺利结婚后支付。如果中途女方反悔,需要退已收到的彩礼;男方反悔,彩礼不退。

  当晚男方回去跟父母商量,却始终没有回复。晚上10点多,女方母亲再次联系男方,表示如果没有钱也可以暂缓给付剩余彩礼,但“总得给她一个名分”。

  10万块的彩礼和两枚戒指,在二审之前女方就已经退还到婚介中心,男方却始终拒绝领取;

  男方妈妈说的在彩礼以外给女方花的“不下12万”的支出,一审判决落实为“包括订婚宴花费1644元在内的日常多次多笔花费9977.8元”,并且不属于彩礼范畴,依法不予支持。

  在一审、二审后,审判长都对案情进行了公开回应,除了案件本身关注度高之外,另一个原因,就是网络上出现了“大量不实信息”。

  席某某的母亲作为辩护人,多次擅自把涉及被害人个人隐私的信息发布到网上,侵犯了被害人隐私权,二审期间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训诫。

  不过在互联网叙事中,大家争议的焦点其实不是他们是否发生了性行为,而是走向了一个悖论:

  关于处女膜并未破裂的疑问,审判长给出了明确回答:案件中处女膜状况,属个人隐私,不应公开披露。发生性行为是否导致处女膜破裂,与性行为本身的程度和个体差异有关。

  处女膜状况不能作为认定或否定罪行的依据,我国相关司法文件和案例对此也已明确。

  但互联网上关于席某某并未构成性侵的多数声音,基本都围绕“体外”这个关键要素展开,并因此质疑司法公正。

  可在大量的“未检测出”的信息中,“在床单上检测出男方精斑及与女方混合的DNA分型”的信息却被隐去了。

  而对此二审审判长的回复是,定罪证据除了通线. 男方在侦查阶段供述的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的具体细节;

  4. 行车记录仪音频中男方说的“我既敢做就敢担这个事情,我从来也没说我没做”;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对罪的判定是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  罪的判定,是否实现插入不是判定罪与非罪的标准,而要综合看行为人的主观意图、客观行为等,关键是违反女性意志。

  如果行为人使用了暴力、胁迫等手段,并主观上有的故意,只是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,那属于未遂,依然应当以罪定罪,从轻处罚。

  根据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公众号中发布的《席某某上诉案及所涉婚约财产纠纷上诉案审判长答记者问》一文中公布的法院调查核实的案发细节,

  案发时,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,遭到拒绝后不顾被害人反抗,将其衣服脱掉,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。

  其间,被害人一只手被席某某抓住,用另一只手推挡席某某,反抗过程中将榻榻米上的窗帘拉下。

  被害人跑至卫生间冲洗,情绪激动急欲回家,席某某控制被害人的手机并将被害人反锁于屋内后自行下楼取车。

  席某某返回后,被害人用点燃的卫生纸烧榻榻米边的柜脚,用打火机点燃客厅窗帘。

  席某某追至13层抓住被害人的手臂将其拖入电梯,电梯到14层后,被害人坐在电梯内用脚蹬电梯轿厢予以反抗,被席某某强行拖出电梯拽回室内。

  之后席某某应被害人再次要求,开车送其回家,途中被害人母亲给被害人打电话时,席某某才将手机交还,被害人拿到手机即向其母哭诉遭席某某,并于当晚打110电话报警。

  综合上述情节,法院认为被害人在事前明确表示反对婚前性行为,事中具有明显反抗行为,事后反应强烈,足以认定席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。

  案发当晚,被害人母亲问席某某:“但是你把某某了,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东西,是吧?”

  110接处警电话录音证实,被害人及其母亲于当晚拨打110报警,接警员给席某某去电询问情况,席某某称与被害人系第一次发生性关系。

  除该录音证实的内容外,席某某在侦查阶段供述了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的具体细节。

  法院认为综合多方证据,本案证据确实、充分,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,足以认定席某某被害人的事实。

  即使如此,不少网友依旧为体内体外和处女膜是否破裂的细节纠结,并陷入一种极端的被害人倾向之中:

  认为性同意的主动权掌握在对方手中,对方随时可能反咬一口,将自己送进监狱。

  但是,只要拨开这个案件中金钱和性的细节,核心矛盾依然是那个已经探讨过千万遍,未来依然需要探讨千万遍的问题:

  事实上,想要避免陷入被反咬一口的恐慌,比起拒绝结婚和性关系,更可行的做法是:

  任何个体,在发生性关系前都需要获得对方的同意。这与是否有彩礼,是否进入婚姻,甚至双方的性别都没有关系。